招標單位 | 合肥市口腔醫院 |
中標單位 | 合肥創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萬 |
合肥市口腔醫院口腔修復膜、種植體系統配送服務(二次)中標(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合肥市口腔醫院口腔修復膜、種植體系統配送服務(二次)
三、中標(成交)信息
無標題文檔
四、主要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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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口腔醫院口腔修復膜、種植體系統配送服務(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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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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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服務范圍涵蓋合肥市口腔醫院長江路院區、西院區、濱湖院區等院外門診部臨床科室和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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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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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配送產品包括本需求中所有內容,且包括各項投標產品的所有型號。方便合同期內采購人根據型號要求完成配送。配送產品屬于《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臨床檢驗試劑網上集中交易實施方案》《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網上集中交易實施方案》實施范圍內的,須具有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產品流水號,且投標人可以進行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網上集中交易,配送產品能夠滿足國家兩票制等相關文件規定要求,能確保配送產品正常使用、工作的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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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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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后一年,每批供貨時間為接采購人通知后 7個日歷日內完成。合同到期前,經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預算能夠保障的前提下,可續簽下一年度采購合同,合同一年一簽,最多續簽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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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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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人在合同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提供醫保編碼、醫療器械注冊證(備案憑證)等供采購人查驗。在規定的質保期(有效期)內須對所配送產品質量負責。若出現質量問題及時予以退、換處理。如遇耗材失敗脫落,更換新的耗材。配送產品應附有詳細的產品安全使用說明書,中標人能夠組織對使用人員進行產品安全使用指導培訓。中標人在合同期內如不能及時供貨,需至少提前 3個月告知采購人,否則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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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與本公告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為準。
五、評審專家名單
孫會芹林先剛徐國慶湯繼東張尚坤劉堃許曉波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采購文件中標(成交)服務費。 ***金額:******萬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節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A區六樓***39室,聯系電話:***。
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或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合肥市口腔醫院口腔修復膜、種植體系統配送服務(二次)中標通知書已發出,請中標(成交)供應商登錄電子交易系統自行下載電子中標(成交)通知書。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采購人信息
名稱:合肥市口腔醫院
地址:合肥市廬陽區長江中路2***5號
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系方式:***、******223923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游
電話:***
附件信息: